警示案例丨中国建材集团浩源水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
发布日期:2024/7/1 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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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丨中国建材集团浩源水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2020年9月8日至1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建材集团齐齐哈尔市浩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水泥”)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浩源水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一、有关情况
浩源水泥是中国建材集团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建有1条25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电石渣制水泥生产线,可年产水泥熟料68.2万吨。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开工建设,2012年7月2日建成投运,2013年4月被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并购。
二、存在问题
(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长期超标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安装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6月,齐齐哈尔市更是明确要求浩源水泥实施水泥窑低氮燃烧和脱硝技术改造。但浩源水泥长期逃避环保主体责任,对污染治理要求消极应对,直至 2019年4月才安装投运脱硝设施,2020年4月完成窑尾袋式除尘改造,导致期间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长期超标。2019年6月,浩源水泥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2.8倍,氮氧化物超标1.78倍,被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处罚50万元;9月,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3.55倍,被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处罚80万元。此次督察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虽然达标,但厂区内仍有大量原料露天堆存,扬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