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这个通知印发→
发布日期:2024/7/31 12: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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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这个通知印发→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本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应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详见↓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核发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书,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具体证照样式见下文),不再提供原有使用登记证下载链接(已发放使用登记证在设备拆除前继续有效)。
二、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事项办事指南可在“一网通办”上查询,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用户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w.sh.gov.cn/“我要办”栏目/“建设管理服务”栏目,选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进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中的“机械系统”,完成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告知”“委托检测”和“设备使用”环节的申请和审核。
(二)总包单位企业用户在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搜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事项,查找项目监管对应的市、区或管委会立即办理入口,按要求进行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书的申请和承诺。
(三)审批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和审核,生成电子证照。
(四)审批通过后,总包企业可在线打印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赋码和加盖电子印章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