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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

发布日期:2026/5/13 1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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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

  为规范美健(个护)电器产品涉及人体健康相关的功效宣称用语,维护美健(个护)电器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美健(个护)电器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美健(个护)电器专业委员会起草了《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本倡议适用于美健(个护)电器范畴的家电品类,主要包括:家用皮肤美容器、口腔护理器具、毛发护理器具等,其他相关家电品类可以参考使用。

  倡议内容主要对美健(个护)电器不同品类的涉及人体健康相关功效宣传用语和相应的企业行为提出了规范建议,并进行了释义规范。具体如下:

  1.美健(个护)电器的功效宣称需要基于事实且有科学依据支持。

  2.美健(个护)电器在功效宣称或产品推广时,不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器械(定义参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范畴的功效,不涉及人体生理结构的改变。

  3.美健(个护)电器在功效宣称或产品推广时,不明示或暗示具有或达到医疗器械所明确的同等功效(如医美级功效)、医用级标准。

  4.宣传使用人群针对“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专用的产品,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规标注适用年龄、使用限制、适用标准。

  5.美健(个护)电器宣称的功效类别和对应的释义说明均应在产品说明书中和产品推广时明示,且广告宣传时的释义内容应与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附件1:家用皮肤美容器功效宣称分类

  附件2:口腔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

  附件3:毛发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