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获授权许可合作方应具备哪些条件? 《试行办法》在生产、销售、质保、研发、管理和
发布日期:2024/8/18 22: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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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获授权许可合作方应具备哪些条件?
《试行办法》在生产、销售、质保、研发、管理和推广能力六方面提出了要求:
生产能力:在新乡市智能家电专业园内投资建厂,与新乡县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能够满足该专业园要求的投资强度。
销售能力:有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销售网点完善,近期销售业绩良好,能够确保产品销量,保证销售收入每年有一定增长。
质保能力:拥有必备的检测设备及完善的质保体系,市场反映良好,保证“新飞”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
研发能力:拥有技术研发团队和技术开发能力,熟悉行业,有储备的新产品。
管理能力:有成熟的管理团队,管理思路清晰。
推广能力:保证每年对“新飞”商标有一定的品牌宣传费用。